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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创新券政策

时间:2020-07-29 来源:

《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创新券的政策暨 “领创八条”》实施细则

发布单位:西高新创新券平台发布时间:2020-01-10

为贯彻落实《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实施创新券的若干政策暨“领创八条”》,进一步细化政策内容,理顺政策操作规程,确保政策依法合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原则

(一)领用企业

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西安高新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不良经营行为的独立法人企业。每家区内企业每年创新券最高补贴50万元,国家(含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创新券最高补贴100万元。

(二)科技服务机构

具备相关行业从业资质,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愿意接受创新券服务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服务机构,均可申请入驻平台开展服务。

二、申报规程

(一)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补贴

1.支持标准

(1)对当年开展PCT国际专利申请的,按企业购买服务费用的75%给予补贴,每件最高补贴1万元。

(2)对当年申请国际商标注册的,按企业购买服务费用的75%给予补贴,申请欧美日商标,每件每国最高补贴5000元;申请其他国家商标,每件每国最高补贴2000元。同一商标支持不超过3个国家。

2.申报材料

(1)《西安高新区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补贴政策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专利(商标)受理通知书、相关收费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合同、服务费用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条政策咨询电话

029-6566 6507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1.支持标准

(1)对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企业购买服务费用的7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6万元(含同时申请国家级和西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2)对首次通过西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尚未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企业购买服务费用的7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3万元。

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提供的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名单作为审核依据。

2.申报材料

(1)《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国家级或西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合同、服务费用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条政策咨询电话

029-6566 6507

(三)鼓励采购科技服务

1.支持标准

企业购买的技术概念验证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企业购买的知识产权贯标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服务、知识产权评估服务、专利检索、专利分析、专利导航服务等,企业购买的军工四证、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ITSS认证服务等,按服务费用的75%给予补贴;对依托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特训营进行管理质量提升的企业,按照服务费用的100%进行补贴,每家最高补贴5万元。本项政策总额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各项服务费用分配由西安高新区创新券平台管理设置。

技术概念验证服务机构需为与西安科技大市场合作的概念验证联盟会员单位;检验检测服务服务机构需具备对外检验检测服务资质,且检验检测设备在西安科技大市场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服务机构需成为丝路创新创业产权保护服务联盟会员。

技术概念验证服务包括技术转移验证服务、可靠性验证服务、商业验证服务;企业购买的“军工四证”服务包括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可包括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管理体系认证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TSS支持三级以上认证服务;开展专利检索、专利分析、专利导航服务的企业至少拥有一项发明专利授权。

2.申报资料

(1)《西安高新区鼓励采购科技服务政策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各项服务涉及的证书、报告及其他成果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合同、服务费用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条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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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鼓励企业进行综合信用等级评价

1.支持标准

企业购买的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服务,按服务费用的100%进行补贴,每家最高补贴5000元。

2.申报材料

(1)《西安高新区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政策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合同、服务费用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条政策咨询电话

029-6566 6507

(五)高端人才公寓及在孵企业房租补贴

1.支持标准

高层次人才入住人才公寓的,按照每套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租金减免。“在孵企业”入驻非管委会及下属企业自建物业的,给予50元/平米•月房租补贴,最高每年补贴20万,最多支持3年。

A类人才在孵企业400平米以内房租补贴三年,B类人才在孵企业300平米以内房租补贴三年,C类人才在孵企业200平米以内房租补贴三年,A、B、C类人才需担任企业法人或股权比例在30%以上且出资额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其他在孵企业100平米以内房租补贴三年,最多支持1000家。

高层次人才公寓补贴以高层次人才实际入住人才公寓情况为准,在孵企业情况以《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科技企业梯度培育的若干政策》受理结果为准。

2.申报资料:

享受人才公寓租金减免政策提交:

(1)《西安高新区高端人才公寓补贴政策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高层次人才劳动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租金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享受在孵企业房租创新券补贴政策提交:

(1)《西安高新区在孵企业房租补贴政策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人才认定书、人才出资证明、银行转账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条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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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际交流合作与开拓国内外市场

1.支持标准

雏鹰企业和独角兽种子企业参加经管委会备案的国内外相关专业行业展会和招商活动的,给予每次参加国外展会或招商活动的最高支出费用70%的补助,给予每次参加国内专业展会和招商推介活动的最高支出费用30%的补助。

雏鹰企业单次补贴额度最高5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最高补贴15万元;独角兽种子企业单次补贴额度最高15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最高补贴100万元。涉及的往返交通费用,雏鹰企业最多支持2人,独角兽种子企业最多支持3人。

雏鹰企业和独角兽种子情况,以《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科技企业梯度培育的若干政策》受理结果为准。国内外相关专业行业展会和招商活动以备案结果为准。

2.申报资料:

(1)《西安高新区国际交流合作与开拓国内外市场政策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参加专业展会和招商推介活动等的证明材料(参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参展费用(展位租用费、展位管理费、展位装修费、交通费等)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条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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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分工

1.支持标准

世界500强企业优秀供应商等奖项,每个奖项给予奖励10万元,每年最高支持50万。举办世界500强企业全球供应商大会的独角兽种子企业,给予活动费用50%的补助,最高支持100万元。

独角兽种子企业情况以《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科技企业梯度培育的若干政策》受理结果为准。世界500强企业以最新《财富》或《福布斯》世界500强排行榜为准。

2.申报资料:

享受世界500强企业优秀供应商政策提交:

(1)《西安高新区世界500强企业优秀供应商政策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世界500强企业优秀供应商奖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享受世界500强企业全球供应商大会政策提交:

(1)《西安高新区世界500强企业全球供应商大会政策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办会费用(场地使用费、展会服务费、展会物料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条政策咨询电话

029-6566 6507

(八)加强综合扶持

1.支持标准

按照招引高端人才的中介费用给予5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50万元。

独角兽种子企业情况以《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科技企业梯度培育的若干政策》受理结果为准。高端人才:通过西安市人才分类认定的A、B、C、D类人才;或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电力工程及交通工程勘测、设计、建设类企业除外),年工资性收入在20万元以上的各类人才,主营业务属于电力工程及交通工程勘测、设计、建设类企业年工资性收入在40万元以上的各类人才。

2.申报资料:

(1)《西安高新区加强综合扶持政策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企业与猎头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人才劳动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才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费用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条政策咨询电话

029-6566 6507

三、审批流程及监管(申报流程、补贴程序)

(一)申报流程

1.在线申报

(1)登陆“西安高新区创新券服务平台”;

(2)按平台指引在线注册填写提交相关信息;

(3)按平台指引在线填报相关资料并导出打印。

2.原件审核

创新券资金兑现时,请企业或服务机构务在指定时间带上传材料的所有原件在西安高新区创新券服务平台窗口审验(官方网站查询结果可作为服务成果资料)。

(二)补偿程序

西安高新区创新券服务平台负责创新券政策的统一审核受理兑现,受理兑现结果在西安高新区创新券服务平台公示7日,公示期结束后按无异议公示结果,由西安高新区创新券服务平台、西安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给予资金拨付。

四、解释说明

申请本补贴的企业和服务机构应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支持资金的单位,将在西安高新区电子政务网站予以通报并纳入高新区信用黑名单,永久取消其享受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所有优惠政策的资格。对于给国家、单位、个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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